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市场机构以及企业、院校等作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提供技能评价服务。
规范证书发放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 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为贯彻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坚持深化改革、多元评价、科学公正、以用为本;发挥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一个人才是否符合行业需求,行业内部是最清楚、最有发言权的,所以一个良好的人才评价体系,就是应该由政府起引导作用,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自定的人才评价标准更具可持续性。 《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意见》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意见》有哪些改革创新举措?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包括哪些,谁遴选?谁实施?如何实施?如何加强服务监管? 朋友们想要了解详情请点击下方人社部原文链接哈 本文秘书处转载自中国社会组织登记服务 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aq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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